新華社呼和浩特4月9日電(記者王春燕,、劉磊)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奈曼旗警方日前打掉一個跨省特大詐騙團伙。犯罪嫌疑人謊稱“加盟”其開辦的投資公司可獲得高額回報,,騙取受害者投入資金后,,以種種理由終止合作并拒不返還本金。目前警方已查證的受害者有100多名,,涉案金額逾1000萬元,。
2015年12月,奈曼旗居民劉某上網(wǎng)發(fā)現(xiàn)山東某投資公司的加盟項目,,在與該公司招商經(jīng)理馬某溝通后得知,,加盟該項目需在本地注冊一家公司,并按照加盟公司的要求進行裝修,,同時需要交20萬元加盟費和不低于5萬元的保證金,,此后公司將按加盟商所繳納的保證金30倍的數(shù)額提供貸款,劉某負責找貸款客戶,,可從中賺取貸款金額5%的傭金,。
為了避免上當受騙,劉某提出到一家已加盟成功的公司了解運營情況,。隨后該公司工作人員帶著劉某夫婦來到山東省梁山縣一家“加盟公司”,,其“負責人”李某稱自己加盟后利潤非常可觀,。在李某蠱惑下,,劉某和妻子決定加盟該項目,并與該公司簽訂加盟合同,。
回到奈曼旗后,,劉某按要求注冊公司并租用了辦公場所,又將保證金和加盟費打到一個名為信某的個人賬戶上,,劉某的公司正式運營,。
劉某的30多個親朋好友成了他的第一批客戶,但其中只有2人的貸款申請被審核通過,。其中,,一份15萬元的貸款加盟公司遲遲不放款,劉某與該投資公司聯(lián)系多次也沒得到明確答復,,索要加盟費也遭到拒絕,。
2016年3月,劉某收到該投資公司寄來的通知函,,該投資公司以劉某未足額交納加盟費為由單方解除了合同,。劉某拿著合同找律師看,,才發(fā)現(xiàn)該合同中規(guī)定的許多條款都不平等,這更讓劉某懷疑該項目在加盟之初就是個騙局,。
2016年11月6日,,劉某來到奈曼旗公安局報案。警方經(jīng)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劉某去過的所謂梁山縣的“加盟公司”實為該投資公司為騙取客戶而自己注冊的公司,,所有工作人員都是內(nèi)部人員。
辦案民警表示,,該投資公司沒有全國招商加盟資質(zhì),,也沒有放貸資格,公司的唯一作用就是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在全國招攬加盟機構(gòu),,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騙取加盟費,。
2017年3月底,在山東警方配合下,,奈曼旗警方一舉抓獲該團伙涉案人員32人,,現(xiàn)場扣押物證、書證等大量證據(jù),。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