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網(wǎng)5月20日20時訊 近年來,考生和家長在填報高考志愿時,,總會看到“中外合作辦學”的字樣,可你搞明白它到底是個啥了嗎,?今(20)日,,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邀請重慶理工大學陳海洋、羅勁松,、楊軍三位老師,,對“中外合作辦學”進行釋疑解惑。
中外合作辦學分機構和項目兩種形式你分清了嗎,?
據(jù)介紹,,中外合作辦學是指中國教育機構與外國教育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合作舉辦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教學活動。從辦學形式來看,,中外合作辦學有“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yè))”兩種形式,。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是指經(jīng)教育部批準的外國高校同中國高校在中國境內合作舉辦的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機構。如西交利物浦大學,、寧波諾丁漢大學,、昆山杜克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交大密西根聯(lián)合學院,、上海大學悉尼工商學院,、北理莫斯科大學、西南大學西塔學院(西南大學與澳大利亞塔斯瑪利亞大學聯(lián)合舉辦)等這些就是“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形式,。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指中外合作辦學者不設立專門的教育機構,,而是直接在某個大學的某一學科或某個專業(yè)直接開展合作。
比如:“重慶理工大學與韓國科學技術院聯(lián)合舉辦的中韓本科和研究生合作項目”,、“復旦大學與法國里爾第二大學合作舉辦管理科學專業(yè)本科教育項目”,、“華東理工大學與德國呂貝克應用技術大學合作舉辦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yè)本科教育項目”、“重慶交通大學與英國偌森比亞大學合作的本科教育項目”等這些就是以“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形式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國內高校沒有實質性引進外國教育資源,僅以互認學分的方式與外國高校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例如一般的校際交流項目,、外國大學預科班、雙聯(lián)學位,、雙語授課項目,、引進外國高校部分課程等,均不屬于中外合作辦學的范疇,。
中外合作辦學有“計劃內招生”和“計劃外招生”的區(qū)別
“計劃內招生”是納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統(tǒng)招生,。考生必須填報高考志愿,,并參加高考錄取,,一般情況下,,“計劃內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質量是有保證的。
“計劃外招生”是學校采取自行招生方式招收的學生,。比如,,通過打電話等方式聯(lián)系考生和家長,學生無須填報高考志愿,,只參加學校自己舉辦的入學考試即可(有的會參考高考成績及英語單科成績),。先在中方學校修得相應學分,通過語言考試后再被合作學校錄取,,畢業(yè)后獲得外方學校頒發(fā)的文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