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巴彥淖爾中院刑事判決書認定,2014年4月,,為幫助梁彩利,、史國生合伙代理的“益峰”車用氣瓶提高銷量,杜海偉利用管理,、監(jiān)督汽車油改氣企業(yè)的職務(wù)便利,,未經(jīng)請示批準、擅自組織全市車用氣瓶使用企業(yè)對當時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市場銷售的車用氣瓶進行切割檢測,,比較氣瓶質(zhì)量,、壁厚,并向汽車油改氣改裝企業(yè)推薦使用“益峰”氣瓶,。
梁彩利并不諱言杜海偉的推薦起到了作用,,通過代理“益峰”氣瓶,他們賺到了60多萬元,。
籌錢撈人
眼看日子越來越好,,梁彩利卻有了新的擔憂,。梁彩利告訴記者,,同居之后,杜海偉曾多次提出想要個孩子,但她的身體已經(jīng)不允許再生育,,而且杜海偉當了局長以后,給他介紹對象的人越來越多,,為了杜海偉的將來考慮,她狠了狠心另外租了個房子,,逼杜海偉搬出去住,,但杜海偉拒絕搬離,。
就在這時,,杜海偉出事了,。據(jù)巴彥淖爾中院刑事判決書記載,2014年7月29日,杜海偉因涉嫌受賄罪被市檢察院刑拘,。
錄音顯示,當時處于取保候?qū)彔顟B(tài)的梁彩利和從外地趕來的杜海偉之母,,應被質(zhì)監(jiān)局指派協(xié)調(diào)杜海偉案件的該局副局長劉文獻、質(zhì)計所副所長柴天佐的要求,,共同籌措了325800元分多次交給兩人,。在錄音中,,劉文獻和柴天佐說,這些錢全部用于向檢察院辦案人員王永軍,、梁穎請客送錢,。
梁彩利說,送錢后她們滿心以為辦案人員會幫忙,,但沒想到杜海偉還是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巴彥淖爾市檢察院認定辦案人員未違紀違法的答復函,受訪者供圖
控訴伸“冤”
梁彩利說,,一審宣判后她和杜海偉的媽媽特別氣憤,,認為王永軍、梁穎等辦案人員收了錢還害他們,,于是開始向檢察院實名舉報辦案人員受賄索賄辦冤假錯案,。
梁彩利表示,檢察院受理舉報后,,要求她們提供辦案人員索賄的證據(jù),,她們就將劉文獻、柴天佐二人交代所收32.8萬元用途的錄音提交了,。檢察院調(diào)查后認定辦案人員沒有收受錢物,,隨后以涉嫌詐騙32.8萬元為由將劉文獻、柴天佐二人刑拘,,并交由公安局關(guān)押到臨河區(qū)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