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難騙賠案參與者多來自貧窮地區(qū)
2013年3月3日,,在昆明神學(xué)院讀書的四川會理縣人魯亮從學(xué)校出走,,15天后,,他的尸體出現(xiàn)在陜西省白水縣寶珍溝煤礦井下。在這期間,,他經(jīng)歷了誘騙,、控制,下井首日即被謀殺,,遇害時還不滿16歲,。詐騙團伙以“羅青”之名從礦方拿到了魯亮的68萬“人命錢”。在招待所“說事”分完贓款后,,魯亮的骨灰被倒進馬桶里沖走了,,骨灰盒則被扔進漢江。
在魯亮父親眼中,,"孩子平時比較老實,,不愛說話"。正是這樣的“好人”性格,,被詐騙團伙列為“點子”人選,,成為被“圍獵”的原因,。
據(jù)山西《政府法制》雜志報道,1996年,,在江蘇徐州某煤礦工作的潘申寶(陜西省漢陽縣人)發(fā)現(xiàn),,死于事故的礦工往往由其親屬領(lǐng)取撫恤金,礦主怕事情鬧大,,多半愿意賠錢了事,。
潘申寶返回陜西老家,找到兄弟潘申軍,、叔伯兄弟潘申權(quán),,又拉上同村的好友王從兵“上船”。此后,,這個團伙規(guī)模不斷擴大,,分工愈加精細,物色“點子”,、冒充“點子”親屬或村干部,,成員各司其職。他們所干的“打點子”,,就是殺人后偽造礦難騙賠,。
1998年,潘申寶團伙,、余貴銀團伙兩起殺人偽造礦難詐賠案件偵破后,,輿論嘩然。此系列案件也成為小說《神木》的原型,,該書后來又被導(dǎo)演李楊搬上熒幕,,取名《盲井》。
自上世紀末開始,,全國已發(fā)生多起類似“盲井”大案,,犯罪團伙多則可達數(shù)十人,在全國范圍內(nèi)流竄作案,,橫跨近十個省區(qū)市,,更有嫌犯在逃亡10年后殺心又起,為拿騙賠錢甚至連親叔叔都不放過,。
除智障人士外,,同鄉(xiāng)、工友,、獨身男青年都是案犯的重要目標,。在利誘、套近乎的同時,色誘也成犯案利器,。兩名礦工死于非命前,,一直念叨著“打工掙錢,回家結(jié)婚”,。
近日,,蘇州年近8旬的賈老伯以公證遺贈的形式,,將一套市場價超百萬元的房產(chǎn)贈送給照顧自己多年的保姆。賈老伯有一兒一女,,很少有時間陪伴老人,,保姆一直細心照顧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