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熱評|猥褻女童傷天害理,必須依法嚴懲,!
7月3日晚,,上海公安局普陀分局發(fā)布警情通報稱:6月30日,普陀警方接王女士報警,,稱其女兒被朋友周某某從江蘇老家?guī)е辽虾2⑷胱”臼幸痪频?,后其女兒在房間內(nèi)遭到一男子猥褻。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的通報,,既回應(yīng)了輿論關(guān)切,,也證實了王某某涉嫌違法犯罪。
于法不顧!于情不容,!王某某的行為令人發(fā)指,,性質(zhì)惡劣,影響極壞,,不僅違背倫理,,背離公序良俗,更是視法律為無物,,讓公眾無法忍受,,不可承受,更不能接受,!
犯罪嫌疑人既嚴重摧殘了女童的身心健康,,也給其父母造成難以估量的傷害;既挑戰(zhàn)了法律尊嚴,,也挑戰(zhàn)了大眾的心理承受度,。必須依法嚴懲!不如此就無以慰藉受害者,,就無法平民憤,,也難以起到以儆效尤的震懾之效。
盡管王某某,、周某某已被刑拘,,但公眾的追問并未停止,疑惑也并未全部消散,。
公眾有權(quán)知道:
王某某此前有沒有性侵女童前科,?
周某某帶女童到上海,是不是第一次,?
這種罪惡的交易是個例還是產(chǎn)業(yè)化,?
每一次追問都是抵達真相的過程,也是起底罪惡的過程,,更是還原正義的過程,。
此外,王某某的身份也為大眾所聚焦,。據(jù)報道,,王某某是新城控股董事長,不折不扣的億萬富翁,。但很顯然,,此案無論涉及到誰,無論此人多么顯貴,,都要一查到底,,都要依法嚴懲,,決不姑息。
法治時代,,一個最基本的常識是,,一旦違法犯罪,誰都不能逃避法律制裁,,也不會享有特權(quán),。誰都不可能“收買”法律,凌駕于法律之上,。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我們的價值共識。未成年人的合法權(quán)益不容侵犯,,法律的威嚴不容挑戰(zhàn),,世道人心的樸素底線不容冒犯,誰違法犯罪誰就會受到法律懲處,!依法嚴懲違法犯罪者,,夯實公眾的法治信仰,還受害者以公道,,還社會以正義,我們在期待,,更有堅定信心看得到,、感受得到。
文/央視新聞特約撰稿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