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周先生已經(jīng)墊付了住院費用,,其他賠償雙方還在進一步商議中,。
高空拋物
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這個威脅“頭頂安全”的問題
你了解多少?
粗略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高空墜物的來源主要有三個:
一是建筑物外部結構,,如墻體,、窗戶及廣告牌、燈箱等脫落,;
二是高層居民丟棄的生活垃圾或其他物品,;
三是陽臺放置的花盆雜物、晾曬的衣物等,。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钡诎耸邨l同時規(guī)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p>
此外,,我國刑法還規(guī)定,,高空拋物,、高空墜物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重大財產(chǎn)損失的,將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殺人罪或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構成以上犯罪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拒絕高空拋物
從你我做起,!
今天(14日)有一條消息特別受關注,為有效預防和依法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最高法提出16條具體措施,其中,,對于故意高空拋物情形嚴重的,,最高可按故意殺人罪論處,聯(lián)播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