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如今回頭看,,最初的8000字長文有沒有可能需要修正的地方?比如關于強迫出差,、勸酒,、酒局后發(fā)生的事等等環(huán)節(jié)。
周:由于案件還在審理階段,,所以針對細節(jié),,我暫時不方便講太多,只簡單講幾點:
關于王某文案:
王某文是在取消打車軟件返回酒店之后才接到同事電話的,,并且我當天從未電話聯(lián)系過他,,不存在因為接到我或者同事的電話,出于關心才返回去的,。并且,,當時他返回酒店辦理的是同住,如果只是關心醉酒女同事,,并無不良居心,,其大可與工作人員一起或者辦張房卡,為何要辦理同???其次,其有確鑿的犯罪行為(記者注:部分文字作隱藏),。最后并不是像其妻子所言突然良心發(fā)現(xiàn)才選擇離開,,而是接到同事電話,由于害怕才慌忙離開,。
關于張某的案子:
我從未主動邀請張某來酒店找我,,而且也不知道其在沒有登記和房卡的情況下是怎么來到我酒店房間門口的(希望酒店可以給予回復),。此外,,在酒店房間張某偷拍我被我發(fā)現(xiàn),,我在張某手機上還發(fā)現(xiàn)有其他女性照片。
目前關于王某文的案件,,我已授權律師向檢察院提出申訴,,關于張某的案子,,等待檢察機關的處理,。其他有關案件的細節(jié),在案子處理結(jié)束后,,會根據(jù)情況再做回復,。
(張某與周某飯局照片)
記者:這些信息是怎么掌握的?之前的8000字文為什么沒有,?有沒有向警方反映或者提交證據(jù),?
周:我看到張某拿著手機似在偷拍我,于是從他手里搶過手機查看,,這件事情在警方問詢時已全部告知,,所有細節(jié)均已記錄在案。之前的文章發(fā)布的主要目的是向公司內(nèi)部領導反饋問題,,希望公司高層看到后可以出面解決問題,,所以重點講述了王某文的事情,。事發(fā)時我處于醉酒狀態(tài),,很多詳細信息都是在后續(xù)調(diào)查中知道的,因此像以上兩點信息之前的文章里才沒有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