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勞榮枝案因疫情原因暫緩審理具體審理時間視情況而定
5月1日,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記者從勞榮枝辯護律師吳丹紅處獲悉,,日前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電話通知,,“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在審理過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審理”。記者致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實,,因疫情原因,,勞榮枝案暫緩審理,具體審理時間因情況而定,。
勞榮枝,,1974年生人,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學教師,。1996年至1999年期間,,勞榮枝跟隨其當時的男友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綁架、搶劫,、殺人案件,。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獲,并于1999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逃亡近20年后,,勞榮枝于2019年12月在福建廈門落網,同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勞榮枝批準逮捕,。
2020年12月21日、22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勞榮枝被判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罪,,決定執(zhí)行死刑,。
南昌中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勞榮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勞榮枝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系坦白,。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shù)額巨大,,并具有入戶搶劫情節(jié);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余元,,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雖有坦白情節(jié),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勞榮枝犯數(shù)罪,,應依法予以并罰。遂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宣判后,,被告人勞榮枝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