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勞榮枝案因疫情原因暫緩審理具體審理時間視情況而定
5月1日,,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記者從勞榮枝辯護律師吳丹紅處獲悉,,日前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電話通知,“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在審理過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審理”,。記者致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實,因疫情原因,,勞榮枝案暫緩審理,,具體審理時間因情況而定。
勞榮枝,,1974年生人,,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學教師。1996年至1999年期間,,勞榮枝跟隨其當時的男友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綁架,、搶劫、殺人案件,。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獲,并于1999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逃亡近20年后,,勞榮枝于2019年12月在福建廈門落網(wǎng),同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勞榮枝批準逮捕,。
2020年12月21日、22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勞榮枝被判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罪,決定執(zhí)行死刑,。
南昌中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勞榮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gòu)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gòu)成綁架罪,。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yīng)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勞榮枝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系坦白,。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shù)額巨大,,并具有入戶搶劫情節(jié);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余元,,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yīng)依法懲處,。雖有坦白情節(jié),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勞榮枝犯數(shù)罪,,應(yīng)依法予以并罰。遂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宣判后,,被告人勞榮枝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