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要達到美方設定的這一戰(zhàn)略與戰(zhàn)術目標,,那就意味著臺灣方面未來將不能再向美方購買陸上防御性武器,,而必須要購買遠距離打擊的進攻性武器,。我想,這應該就是美國參議員盧比奧推出所謂名為“以實力促進臺灣和平法”的議案,,要求美國修改“與臺灣關系法”轉而向臺當局出售進攻性武器的原因,。
美國參議員盧比奧
直新聞:那在拜登政府改變對臺軍售方針之后,你認為,,未來的美國對臺軍售將會出現(xiàn)哪些具體的改變,,或者將會賣給臺灣哪些武器不賣給臺灣哪些武器呢?
特約評論員劉和平:事實上,,在俄烏沖突發(fā)生之后以及拜登政府提出售臺“不對稱性”武器之后,美國的對臺軍售已經全面暫停下來了,,包括原先準備于近期交貨的單子都停下來了,。這也就意味著,拜登政府將要根據“不對稱性”原則全面重新審視過去,、現(xiàn)在以及未來的對臺軍售案了,,臺灣過去已經訂購但美國尚未交貨的高達4200億臺幣,約合140億美元的軍購,,全部都要推倒重來,。而在這個過程中,什么是“對稱性”武器,、什么是“不對稱性”武器,,全部都要由美方說了算,蔡英文當局毫無發(fā)言權,。
那么,,根據美方為臺灣軍方制訂的“決戰(zhàn)海空”與“決戰(zhàn)島外”的大原則,,我認為,,美國對臺軍售將會在這么幾個方面做出具體的調整——
第一個是,那些用于陸上作戰(zhàn)的包括M1A2主戰(zhàn)坦克,,以及用于近距離打擊的MH-60R“海鷹”直升機,,未來都不會賣給臺灣了。還有原先準備賣給臺灣的M109A6自行火炮將會永久性撤單,,并且被“海馬斯”多管火箭炮系統(tǒng)所取代,。因為前者的射程只有區(qū)區(qū)二三十公里,根本就打不過臺灣海峽,,而后者的最遠射程則高達300公里,,可以用來攻擊中國大陸的部分近海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