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剛旦也有相似的遭遇,。2014年8月,,寧剛旦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名,被陜縣公安局民警帶走,,后被陜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前后一共被羈押了近9個月?!懊窬f我舉報的目的是為了敲詐,,礦上一施工隊隊長高某某為息事寧人給過我10萬元。我反復對民警說,,10萬元一事純屬子虛烏有,,是有人在做偽證害我,目的就是想把我關起來,,不再讓我舉報,。”寧剛旦回憶道,。
在被羈押期間,,身陷囹圄的劉榮芳和寧剛旦一直要求異地辦案。最終,,在兩人的堅持下,,三門峽市檢察院指派靈寶市檢察院辦案,。2015年6月8日,河南省三門峽靈寶市檢察院分別對兩人作出不起訴決定書:本案經陜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后,,在審查起訴期間,,經過兩次補充偵查,仍然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劉榮芳、寧剛旦被依法宣告無罪,。劉榮芳,、寧剛旦在被不起訴后,曾多次請求國家賠償,,但時至今日,,一直未有任何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劉榮芳向多部門遞交的舉報材料上指出,,礦上諸多問題得不到解決,源于原陜縣檢察院檢察長王峰是張某某涉黑勢力集團的“保護傘”,,原三門峽市委書記楊樹平在此事上不作為,。公開報道顯示,2014年10月8日,,王峰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7月,,楊樹平在三門峽市委書記任上落馬,。法院查明,2003年至2015年,,楊樹平利用在礦產開發(fā),、土地拆遷、企業(yè)發(fā)展,、工程承攬,、職級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820余萬元,,一審獲刑12年,。
被舉報人否認“涉黑”,紀委稱“尚不清楚此事”
在劉榮芳,、寧剛旦提供的相關舉報材料中,,還提到了支建礦業(yè)非法盜采的情況。“張某某在2009年6月實質控制公司后,,違反國家法律規(guī)定,,盜采、濫采鋁土礦石,,獲取巨額利益,。”劉榮芳表示,,支建礦業(yè)工商登記資料顯示該公司的營業(yè)范圍僅是“對煤礦再投資,不得生產經營”,,其生產開采的鋁土礦石也“不在其擁有的采礦權范圍內”,。盡管沒有合法完整的開采手續(xù),但公司卻以探礦的名義大肆盜采鋁土資源,,先后開挖了16個采礦口,,濫采鋁礬土資源230多萬噸。其間,,多次受到相關人員的舉報,,多次受到相關行政機關的處罰?!斑^去這些年,,我們一直實名舉報這幫黑惡勢力團伙的違法犯罪行為,為470多名職工爭取合法權益,,但一直沒有得到相關部門重視,。當下,全國正在大力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這讓我們重新看到了希望,。”劉榮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