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還遠遠沒到騙局終結(jié)的時候,。自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在短短一年時間里,,趙某河又先后編織了“向?qū)W校繳納擔保費”“更改高考分數(shù)”“開啟數(shù)據(jù)庫費用”“二次購買教育基金”等多個借口,先后8次騙取李某1.5億余元,。
錢到手后,,趙某河便開始購買豪車、名表、參與賭球等無限制的揮霍,。為掩蓋揮霍事實,,趙某河還專門偽造了教育部“教育基金專用收據(jù)”6張,共計金額5500萬元,。其間,,趙某河帶領(lǐng)朋友出國及到全國各地旅游,每次行程動輒花費數(shù)十萬元,。
為躲避李某的追討,,趙某河還將騙取的錢款以他人名義大量購買房產(chǎn)。對此,,李某仍被蒙在鼓里,,對趙某河的信任有增無減。
冒充反貪局長屢騙不爽
2016年11月,,趙某河給李某打來電話,說教育部的“郭部長”和自己的姨父因為違紀插手幫助購買教育基金,,已經(jīng)引起了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注意,,要他千萬當心,并稱“為保證前期購買的教育基金安全,,必須再轉(zhuǎn)入一筆保證金”,。于是,李某再次向趙某河指定的賬戶轉(zhuǎn)入4100萬元,。
2017年3月和5月,,趙某河先后兩次聯(lián)系李某,聲稱紀檢監(jiān)察機關(guān)正在審查北京某學院“曹院長”,,因為“曹院長”在李某女兒上學這件事上幫過忙,。趙某河說,如果李某想替“恩人”擺平審查一事,,就需要重新購買教育基金制作流水賬目,,以應付紀檢監(jiān)察機關(guān)的審查。就這樣,,趙某河兩次成功從李某手上騙取共658萬元,,用于個人揮霍。
2017年6月,,趙某河冒充某市檢察院反貪局長孫某與李某取得聯(lián)系,,聲稱購買教育基金一事已經(jīng)被中紀委盯上,前期已交的教育基金賬戶資金已被凍結(jié)且被定性為行賄款,,李某涉嫌行賄罪,。為替李某洗脫罪名,“孫某”稱需要制作虛假的流水賬目,然后再行重新交款,,以便將前期購買的巨額教育基金置換出來,。至2018年3月,趙某河先后又從李某手上騙得1.52億余元,。其間,,為維持李某對教育基金的信任及滿足李某多次催促返還教育基金的要求,趙某河陸續(xù)以教育基金利息及本金返還為由,,退還李某337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