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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浙江寧波,。晚22:07分許,劉某駕車在某停車場內與兩輛停放的小車發(fā)生碰撞,,隨后直接駛離現場,,5分鐘后,又在途中撞上一輛停在路側車位內的小車,。
交警接到報警后趕到現場處置,,發(fā)現劉某喝了酒,其呼氣酒精含量達到181mg/100ml,,涉嫌醉駕,。后經血檢,,結果為166mg/100ml,確屬醉駕,。
目前,,劉某因醉駕已被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