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6月末將私家車
改裝外觀
并安裝了假車牌
警燈、警報器等
6月29日
徐某某駕駛“警車”
“亮相”街頭
在前往加油站的路上
與電動自行車發(fā)生剮碰
被交警當場識破
并移交屬地公安機關(guān)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因涉嫌非法生產(chǎn),、買賣警用裝備罪被公安機關(guān)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yīng)當按照規(guī)定噴涂標志圖案,,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涂,、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必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