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網(wǎng)訊(桂林晚報記者高磊盈)18日晚上,,王女士帶著幾位朋友去伏波山附近的一家餐館吃飯,,挑好魚后老板直接將魚摔死在地面上,然后要價5000元并要求王女士等人簽字,。事后,,餐館老板解釋稱,對方要的是娃娃魚,,價格本來就貴,,而且點魚之前已經(jīng)和對方談好價格了。雙方因此發(fā)生糾紛,。餐館老板堅持稱,,在顧客點魚之后,他已經(jīng)告知價格,,并讓對方簽了字,,而記者要求老板出示顧客簽字的單子時,老板卻又稱因為顧客不吃不付錢,,他已經(jīng)把單子毀掉了,。
“餐館的人推薦我們吃魚缸里的一種魚,說味道很好吃一定要嘗嘗,,在我們還沒確定要,,也不知道價格的時候,他就把魚撈了出來直接當著我的面摔死了,?!蓖跖康囊晃慌笥颜f,,在挑魚之前,餐館的人并沒有出示價格單,,一直到魚被摔死后,,他們才說價格是1500元一斤,那條魚總共是3斤3兩,,總價要5000元,。物價部門將就明碼標價問題進行調(diào)查。
由于對價格有異議,,一桌人并未動桌子上的任何菜,,而是打了報警電話。當天晚上9點多鐘,,民警趕到了現(xiàn)場。在民警的介入下,,老板先是說3斤3兩可以算作3斤,,而后又說可以算1000塊錢一斤,最后,,雙方都做出了讓步,,王女士一行人付給了老板總價1500元的餐費后離開了現(xiàn)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