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3歲半小女孩遇害 兇手是媽媽同居男友
誰都沒有想到,,殺害3歲半小女孩的嫌疑人,,竟然是她媽媽的同居男友。而在事發(fā)前,,小女孩已經(jīng)管他叫“爸爸”了,。
疑犯42歲被害小女孩叫他“爸爸”
5月31日,,一則3歲半女童嬋嬋在閻良區(qū)鳳凰廣場走失的消息,,在閻良網(wǎng)友的朋友圈里被刷屏。孩子的母親姚女士說,,5月31日下午,孩子與父親在鳳凰廣場玩耍,,父親去上廁所,,不到兩分鐘回來后,,孩子不見了。
姚女士所說的父親,,其實是準繼父李某,他和姚女士同居,,還沒有結(jié)婚,。
6月1日晚上,,有消息傳來,,嬋嬋已經(jīng)遇害,,發(fā)現(xiàn)孩子的地點是閻良區(qū)鳳凰西村的亂葬墳,。這里距孩子上學的幼兒園大約有2公里,距孩子媽媽和其男友租住的鳳凰村中組,,僅有五六百米,。
華商報記者多方了解到,殺害嬋嬋的嫌疑人就是姚女士的同居男友李某,。李某今年42歲,,和姚女士從2015年年底開始租房同居。
昨日上午9時許,,公安閻良分局民警帶著犯罪嫌疑人李某前往亂葬墳指認現(xiàn)場,,李某目光呆滯,一路還小聲地念叨著什么,。
被警戒著的現(xiàn)場周圍,,姚女士和孩子的生父徐先生痛哭流涕,多次暈厥,。徐先生說,,他和李某也認識,,但不熟,,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李某為什么會對孩子下手,。附近村民也覺得非常惋惜和氣憤,,“小女孩很可愛,,兩個大人開始走在一起時,,她叫李某叔叔,后來,,就爸爸長爸爸短的,,叫得很親熱,?!?/p>
疑犯離過婚事發(fā)前專門要求接孩子
華商報記者通過對嬋嬋的親生父母以及他們朋友的走訪,,盡可能完整地還原事發(fā)前后的情況,。
徐先生今年46歲,,姚女士41歲,,他們都是閻良人,,2015年年底離婚,。徐先生本來打算帶走嬋嬋的,,但考慮到他在西安打工,,不方便,,就由姚女士帶著,,他則不定期地回去看望孩子,,“娃非常乖,,和我很親,?!毙煜壬f,。
也就是從那時起,姚女士和李某開始同居,,兩人沒有正式工作,,李某是閻良武屯人,也離過婚,,在工地上包過活,,后來在飯店待過,,最新的工作是在游戲廳打工,姚女士則打零工,,閑了打打麻將,。嬋嬋上幼兒園,平時由姥姥,、姥爺接送,。5月27日,李某給姚女士說,,想把孩子接回來,,由他倆帶上幾天,當日,,他們就把孩子接回了家,。
5月31日下午3時許,李某給姚女士打電話問孩子幾點放學,,他騎電動車去接,,得知是下午4時30分以后,他就讓姚女士不管了,。下午5時許,,李某給姚女士打電話說,接完娃后,,他帶著在鳳凰廣場玩耍,,他去上廁所就幾分鐘的時間,出來后嬋嬋不見了,。從那時起,,兩人開始發(fā)動親戚朋友到處尋找,還在朋友圈里發(fā)布了消息,。
親生父親本打算在兒童節(jié)送給娃滑板車
5月31日下午6時10分,,找了幾圈沒有結(jié)果后,他們報了警,。閻良警方隨即成立專案組,。
“下午接娃的時候,我就覺得奇怪,,此前他也經(jīng)常接娃,,娃放學的時間他肯定知道,為什么要專門問我,?”昨日,,姚女士回憶說。5月31日晚上,,姚女士和李某被叫往公安閻良分局接受詢問,,隨后,,姚女士被允許單獨離開,李某則被警方控制,。
徐先生說,,“5月23日我還給前妻打電話說,6月1日兒童節(jié)想把孩子帶到西安的公園去玩玩,,沒想到就出了這事,。孩子一直念叨要買滑板車,我計劃兒童節(jié)就給買呢,,誰知道卻永遠沒有機會了……”徐先生說著,,不住抹眼淚。
報案時引起警方懷疑作案動機還在調(diào)查中
“去年年底,,我催他去領結(jié)婚證,,他總是推脫,我怎么都不會想到,,是他把娃給害了,,”昨日,姚女士哭著說,,男友李某平時對娃很好,怎么會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