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妻子與鄰居老王私奔 丈夫持菜刀砍傷情敵父親
庭審現場,。新京報記者劉洋 攝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常某因自己妻子拋夫棄女跟鄰居老王私奔,,上門理論時將鄰居老王的父親砍傷,。今日下午,,該案在通州法院受審?!拔揖蛦査眿D都跟你兒子生孩子了,,你打算怎么辦吧’,他罵我,,我動了刀”,,常某在庭審中稱。
今日下午14時許,,50多歲的常某被帶上法庭,。公訴機關訴稱,2013年8月10日18時許,,被告人常某(男,,1964年出生,,殘疾人)在通州區(qū)張家灣鎮(zhèn)立禪庵村王某家中,,因懷疑王某兒子拐走了自己的妻子,和王某發(fā)生口角,,后持菜刀砍傷王某手指,,致其手指功能受限。經鑒定,,系輕傷一級,。
2014年1月14日,被告人常某接民警電話通知到張家灣派出所接受調查,,后逃脫,。2016年5月27日,,常某到張家灣派出所投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常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常某說,,“我妻子和他走了,,不和我過了,我找不到他們,,我先到他爸家找,,他爸說不知道,趕我走,,我就砍了,。”他表示,,記不清自己媳婦和鄰居交往了多長時間,,但知道媳婦已為其生了孩子。案發(fā)當天,,他找不到鄰居就到其父親王某家里,,讓他解決自己媳婦的問題,“是離還是什么說明白了”,。但是王某趕他走,,還罵他“你自己管不住你媳婦你找誰”。
而提到沒有母親照顧的女兒時,,常某大哭起來,,“我女兒才六歲,在我姐家看著,,我是個不合格的父親啊,。”
王某的大兒子在法庭上稱,,自己也不知道弟弟和常某媳婦在哪,,常某去了還跟父親要孩子的撫養(yǎng)費,因此被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