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經(jīng)確定是意外事件,,當然就不需要進行刑事立案偵查,。”吉林市公安局控申處處長尚楚翔介紹,?!傲硗猓W(wǎng)絡報道中,,提到吳忠萍接到過恐嚇電話,,但是,我們此前與其家屬進行多次接觸溝通過程中,,從未接到吳忠銳家屬關于被恐嚇的反映,。”
5,。關于尸體尚未歸還死者家屬方面
“我們吉林市公安局對此問題的態(tài)度是,如果某一方當事人對死因,、傷情等相關因素有異議,,或者偵查機關認為需要進一步檢查鑒定時,按照規(guī)定,,公安機關應當把尸體作為證據(jù)載體予以妥善保存,。如果鑒定工作結束,并且各方?jīng)]有異議,,死者家屬可以將尸體領回處理,。”王遠斌介紹,,“事發(fā)3年來,,吳忠銳家屬從來沒有要過尸體。現(xiàn)在,,如果吳忠萍及其家屬對死因和鑒定結論沒有異議,,可以隨時提出領回尸體要求,我們肯定會歸還?!?/p>
“事實上,,吳忠銳事件發(fā)生后,吉林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局長多次接訪,,而且曾和省公安廳控申處、法制總隊負責人在省公安廳共同接訪,。局長曾經(jīng)當場提出兩條意見:第一,,如果家屬對吳忠銳的死亡原因有異議,可以隨時再次要求鑒定,。如果新的鑒定意見證明民警或者保安對吳忠銳的死亡承擔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一定依法處理,絕不袒護或者姑息,;第二,,如果吳忠銳家屬對法醫(yī)鑒定意見無異議,那么相關民警和保安也就相應地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也就不應當承擔刑事賠償責任,。但是,由于吳忠銳事件發(fā)生在公安機關,,吳忠銳本人的一系列違法行為和民警,、保安的盤查行為都有可能成為吳忠銳死亡的誘因,那么公安機關愿意承擔民事責任,,具體民事賠償金額可以在依法的情況下,,雙方予以協(xié)商確定?!奔质泄簿挚厣晏幪庨L尚楚翔稱,。
此事何去何從?
吳忠萍稱,,她沒有明確提出賠償要求,,只希望求得真相。吳忠萍說,,她對吉林市公安機關及檢察機關沒有信心,,希望通過異地審辦、調查方式,,以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尚楚翔介紹,“吳忠銳死亡事件發(fā)生在公安機關,,對此我們非常遺憾,,我們對家屬由此產(chǎn)生的傷痛也非常理解。根據(jù)現(xiàn)有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以及吉林大學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意見,,我們認為,,吉林市公安機關民警對吳忠銳的死亡不承擔刑事責任。在我們現(xiàn)有的法治狀況下,,考慮到吳忠銳上有老母,、還有剛成年的兒子,在法治框架內(nèi),,最大限度地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吳忠萍曾經(jīng)向公安機關提出300萬元的民事賠償數(shù)額,而且至今依然堅持不變,,而公安機關經(jīng)征求律師的意見,,最高數(shù)額應當在55萬元左右。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吳忠萍的高額民事賠償要求,,公安機關實在無法滿足。此事有關爭議的最終解決,,依然要靠法治,。捏造事實、混淆視聽,、主觀臆斷,、誹謗施壓,無助于問題的根本解決,?!?span id="i0wcqko3fl3" class="arti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