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佛山師傅為把實習生“留身邊”下藥強奸獲刑
受害女孩在實習結束前,與指導師傅一同外出吃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喝下含有“迷藥”的奶茶后,,被帶至賓館內遭到了性侵。最終,,性侵男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新快報記者昨日從佛山市南海區(qū)法院獲悉,該院上周宣判了上述強奸案,。
案發(fā)時小燕(化名)只有20歲,,2014年初到所在中專對口的佛山市南海區(qū)某公司實習,當時便遇到了阿力(化名),,阿力作為小燕的手藝指導師傅,,經常見到小燕,逐漸對活潑可愛的小燕產生了感情,,于是對小燕展開了猛烈的追求,。阿力稱兩人曾有一段戀情,只是之后又分開了,。不過小燕對此予以否認,,稱從來沒答應過阿力的追求,只是普通朋友關系,。到2016年初,,阿力見小燕的實習期就要到了,害怕小燕畢業(yè)后會離開,,便開始想辦法將小燕“留在身邊”,,于今年4月在網上花80元購買了一顆“致人昏迷藥粉”。
據阿力供述,,他猶豫了許久,,本想不用藥,但眼見小燕對他越發(fā)沒有感情,,便于今年5月31日晚約小燕一同吃飯,,趁小燕去洗手間時,將迷藥倒在奶茶里攪渾,,小燕喝后不到半個鐘已出現意識不清,、語言混亂的情形,阿力便帶小燕到南海區(qū)某處賓館并實施了性侵行為,。
6月1日,,小燕仍昏迷不醒,主管老師見其未上班,,發(fā)動家長,、親友尋找未果。當日晚7時許,,阿力讓小燕迷糊走回公司宿舍,,在見到尋找自己的親友時小燕仍處于意識混亂、話語含糊的狀態(tài),,親友便將其送醫(yī)院檢查并報警,。其后,阿力投案自首,。
南海區(qū)法院一審認為,,阿力違背婦女意志,以其他手段與婦女發(fā)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其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