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男子強制猥褻婦女獲刑六個月
廣西新聞網(wǎng) 凌云10月22日訊(通訊員 滕樹敏)近日,凌云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強制猥褻婦女案件,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2016年4月10日凌晨1時許,,吳某某與其兩名朋友一起到凌云縣某賓館欲“找樂子”。隨后,,吳某某不分青紅皂白,,先后兩次進入該賓館205號房,對在里面入睡的女子黃某某實施親吻臉部,、摟抱,、手摸胸部等行為,并不顧對方尖叫反抗而對其進行猥褻,。在吳某某的朋友稱搞錯對象后,,吳某某才停止了猥褻行為,離開被害人的房間,。賓館服務(wù)員隨即報警,,吳某某被趕赴賓館的民警當場抓獲。
吳某某違背婦女意志,,強制猥褻他人,,其行為構(gòu)成強制猥褻罪。鑒于被告人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當庭自愿認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