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網(wǎng)訊10月21日,安慶市迎江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一起強奸,、搶劫案件,,法庭以被告人周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經(jīng)審理查明:2016年5月7日晚,,被告人周某通過手機與微信結識的被害人李某(女)相約見面。當晚22時許,,周某以聊天為由,,將被害人帶至其入住的安慶市某賓館一房間門口,見被害人欲離開,,其強行將被害人抱拽至該房間,,并反鎖房門,采用用手堵嘴,、言語威脅等方式威嚇被害人使其不敢反抗,,并強行脫掉被害人下身衣物,強迫被害人脫掉上身衣服,。期間,,周某還查看被害人隨身挎包,強行索取被害人一條5.92克18K(750)金非鉆石手鏈(經(jīng)鑒定,,價值1368元)及現(xiàn)金60元,,后對被害人實施了奸淫。在對被害人實施強奸過程中,,被告人周某用手機拍攝了被害人上半身裸照,。
當晚11時許,,二人退房離開賓館,途中被告人周某利用裸照向被害人索要2000元后,,對該裸照予以刪除,。
案發(fā)后,公安機關追回被搶手鏈并退還被害人,,被告人家屬向被害人退賠現(xiàn)金2060元,,并賠償被害人精神損失費6000元,被害人對被告人的行為出具諒解書,,建議司法機關對周某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奸婦女,,另以脅迫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共計價值1428元,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強奸罪,、搶劫罪,,依法應實行數(shù)罪并罰。被告人周某無犯罪前科,,案發(fā)后,,被害人對被告人的行為給予了諒解,其歸案后至庭審中如實供述強奸,、搶劫的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依法可對其所犯兩罪分別予以從輕處罰。據(jù)此,,法院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