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
據查,,徐林也曾在工地打工,,雖說辛苦但也有穩(wěn)定的收入,。再加上姐姐在美容店的收入,,維持兩人的基本生活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從2015年夏天開始,,姐弟倆雙雙辭掉原來的工作,,想要謀求一份省力又收入高的工作,。但是沒有文化,、身無技能的兩人很快就花光了所有積蓄,。
嫌犯
弟弟徐林說:“出來都快一整年了,也沒給家里打過一分錢,,還跟家里要過錢,,不好意思問家里要,又沒錢了,,就開始動歪腦筋了,。”
姐姐徐燕交待,,8月2日那天,,她和弟弟徐林游蕩到南翔的一處別墅區(qū),發(fā)現有一棟別墅的門沒有關好,,于是起了歹念,。
目前兩人已經被嘉定檢察院正式批捕。
嘉定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余忠介紹:本案中經依法審查后認定的罪名是搶劫罪,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共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第263條的規(guī)定,,入戶搶劫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因此兩名犯罪嫌疑人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