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傷情源于兩年前的一場車禍。2014年1月3日下午4時30分,,上小學一年級的小寶放學回家,,在路上被一輛拖拉機撞倒。小寶說,,他當時走在一條上坡路上,,拖拉機突然向后倒,把他撞了,。小寶母親說,,事發(fā)時,她和丈夫均在外地打工,,接到親戚電話后連夜趕到張家界市人民醫(yī)院,。見到孩子時,孩子滿身是傷而且昏迷狀態(tài),,并得知因為小寶大量出血后又輸了血站的4袋血液,。
上個月18日,,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小寶在確定感染艾滋病毒時只有8歲,,可排除性傳播這一途徑,。又根據(jù)小寶父母的艾滋病毒抗體檢測均呈陰性這一事實,可以排除母嬰傳播這一途徑,。法院認為,,排除上述兩種可能性后,傳播途徑只能是血液傳播,。因此,本案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如果各被告不能舉證證明小寶感染與其無關,,則應推定小寶感染艾滋病毒與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