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安城北的雷女士兒子今年剛上小學,“有時候不僅是語言,,老師在和家長溝通時,,也很容易讓孩子產(chǎn)生壓力?!彼e例,,“每次有學生忘記帶紅領巾或者作業(yè)完成的不好,老師就會把這些孩子叫到講臺上,,拍一張合影,,然后發(fā)到家長群中。這也是一種軟暴力,?!?/p>
此外,,不少家長反映,“蠢貨”,、“你為什么這么笨”,、“你們班的人最差了”這一類型的語言,在校園中是更普遍的語言暴力,。
一份調查表明,,接受調查的小學生中有16%的學生經(jīng)常受到教師語言暴力,另一份調查則表明,,41%的小學生,、65%的初中生、54%的高中生認為老師的語言暴力會傷害自己和同學的人格尊嚴,;51%的小學生、72%的初中生,、39%的高中生認為老師的語言暴力給其造成了心理傷害,。
而在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規(guī)章中,能夠看到對教師行為包括語言的一些限制性規(guī)定,,但沒有明確將禁止語言暴力納入其中,,相關條款亦缺失。
2014年教育部發(fā)布《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中規(guī)定十種有違師德的行為,,其中對體罰有規(guī)定,,但對語言暴力沒有相應的禁止要求。
而《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教師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北京也有相關規(guī)定,,《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23條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不得有侮辱、誹謗,、歧視,、恐嚇、貶損等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言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