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出來后再打同一民警 男子一審獲刑兩年
華商報榆林訊(記者 祁銘)與民警發(fā)生口角后辱罵,、毆打民警,,男子因?qū)め呑淌卤恍姓辛?5日。從看守所出來后,他又來到派出所,,幾番爭執(zhí)后再次將同一位民警打傷。日前,,榆林市榆陽區(qū)法院一審判決該男子有期徒刑兩年,。
第一次被拘
用鑰匙劃破民警手
楊某是榆林人,無業(yè),。今年6月9日,,楊某在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鎮(zhèn)川派出所要求處理自己被打一事,辦案民警王某稱案件已結(jié)案,,并告知其民事賠償部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楊某不聽勸告反而辱罵、毆打王某,。6月10日,,楊某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款1000元。
6月25日,,楊某行政拘留釋放后,,再次來到鎮(zhèn)川派出所民警王某的辦公室,,對王某進行威脅、辱罵,、毆打,。
經(jīng)榆林市第一醫(yī)院診斷:王某下唇部軟組織挫裂傷;左面額部,,上下唇部組織挫傷,;急性輕型閉合性顱腦損傷;牙齒松動,。
據(jù)楊某供述,,今年6月10日,因?qū)?014年冬天他和父親被打一事的處理不滿意,,去派出所辱罵民警王某,,并在拉扯中用鑰匙戳破王某的手,被拘留了15天,。
以尋釁滋事罪
被判有期徒刑兩年
楊某說,,6月25日,拘留期滿被釋放,,當日下午6時許,,他來到鎮(zhèn)川派出所王某辦公室,問他2014年被打的案子如何處理,,王某讓他到法院起訴,,并將他推至院里門臺下,他往王某跟前走,,王某就往開推,,推了幾次后,他便開始辱罵,、毆打王某,。
當日,楊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刑拘,,7月20日被依法逮捕,,羈押于榆林市榆陽區(qū)看守所。日前,,榆陽區(qū)法院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楊某以暴力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其行為侵犯了國家的正常管理活動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人身權利,,觸犯了《刑法》規(guī)定,,構(gòu)成妨害公務罪,。公訴機關指控楊某犯妨害公務罪的事實及罪名成立。被告人楊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從重處罰,,鑒于其在偵查、審查起訴以及庭審中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從輕處罰,。
為維護國家的正常管理活動,保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榆陽區(qū)法院以楊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