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因為輕信保健品的虛假宣傳,服用期間延誤了正規(guī)治療,,安徽績溪患者蘇某某最終因癌癥死亡——近日安徽省高院公布的這起案件引起多方關注,,食藥監(jiān)部門專家稱,,在我國允許使用的保健食品18項功能里,,并沒有抗癌,、防癌功能,,而不少患者由于輕信虛假宣傳,,造成人財兩失的慘痛結局。
據(jù)法院介紹,,2010年8月19日,患者蘇某某發(fā)現(xiàn)右乳長了疑似惡性腫瘤腫塊,,但她未繼續(xù)檢查,,而是返回家鄉(xiāng),。此后,,蘇某某遇到了周某某,,周推薦自己經營的“活力寶”系列保健品,。蘇輕信“活力寶”等保健品對其體內腫塊具有治療作用,遂通過周購買服用,。之后,蘇病情加重,,被確診患有乳腺癌,,雖經醫(yī)院治療,,但病情持續(xù)惡化,,最終死亡。
法院認為,,周某某在明知宣傳資料內容的情況下,,向蘇某某推銷產品時提供了大量的宣傳資料,內容與“活力寶”保健產品說明書載明的功效不一,,其行為屬虛假宣傳,。周某某經銷的產品系天藥生物公司銷售,,且周某某獲得該公司經營授權,,上述宣傳資料為該公司提供,,其行為亦構成虛假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