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wǎng)消息:日前,,紹興中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巨額詐騙案。受害人林某曾在杭州一銀行開了個活期賬戶,,存入1350萬元,,并修改了賬戶密碼。大約一年后,,林某前往銀行查詢余額,,發(fā)現(xiàn)卡上只剩下158元。銀行賬戶的錢不翼而飛,,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嫌疑人需大筆資金高額利息引受害人存款
被告人之一的盧某今年57歲,浙江衢州龍游人,。2011年3月,,盧某因在建德有工程項目,需大量資金周轉,,便找到從事資金中介的錢某,,希望他能夠幫忙找到大筆資金。很快,,錢某就通過自己公司的員工聯(lián)系到了受害人林某,。林某被告知,只要他在銀行開設一個賬戶,,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不查詢余額,、不轉賬、不支取現(xiàn)金,、不開通電子網(wǎng)銀,,就可以獲得年利率20%-24%的高額利息,這讓林某動了心,。2011年4月27日,,林某在杭州某銀行開設了一個活期賬戶,第二天便轉入了1350萬元,。
受害人改了密碼存款仍“不翼而飛”
隨后,,錢某以銀行內(nèi)部需要確認信息為由,,要走了林某的身份證號碼,、賬戶號和賬戶初始密碼,。為了保險起見,林某將錢存入后,,還修改了初始密碼,,保證錢不會被他人取走。
此后一年時間里,,林某先后收到兩筆共100多萬元的利息,,這讓他嘗到了“甜頭”。然而,,2012年的一次余額查詢卻讓他大吃一驚:林某發(fā)現(xiàn),,他的銀行賬號上只剩下了158元。
冒領U盾銀行員工竟是“內(nèi)鬼”
錢存入了銀行,、及時修改了密碼,、賬戶還在自己手上,究竟是什么人通過什么方式盜取了賬戶里的錢,?原來,,錢某拿到受害人林某的銀行卡和身份證信息后,立即告之了盧某,。而盧某早和該銀行的員工說好,,兩人很快為該賬號開通了網(wǎng)上銀行,并由盧某的員工冒領了U盾,。如此一來,,林某的賬戶就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開了后門”。雖然他更改了賬戶密碼,,但并不影響網(wǎng)銀的正常使用,,賬戶里的錢仍然可以隨時通過網(wǎng)銀轉賬。
盧某,、錢某等人通過這種方式,,將林某的1350萬元轉走,用于歸還債務,、支付另外數(shù)筆借貸的高額利息,。事實上,在此之前,,盧某就伙同錢某等人,,在江蘇騙取了約7.78億元的資金,以還本付息的方式歸還約4.47億元,,實際騙得人民幣約3.3億余元,。
與銀行串通嫌疑人早有“前科”
除了詐騙之外,,盧某被指控的另一項罪名是變造金融票證罪。2009年,,盧某曾和浙江上虞某銀行的支行行長鐘某串通,,通過涂改存折、更換戶主原存折的方式,,獲取了受害人朱先生賬上8000萬元資金,。之后,鐘某利用職務之便,,違規(guī)將這8000萬元轉入到盧某個人賬號及其名下公司的賬戶,,歸盧某使用。至案發(fā),,這筆錢仍未歸還,。
△盧某等人在法庭受審
法庭上,盧某辯稱,,自己為了做生意籌措資金,,只是通過“銀行操作”把這部分錢轉為己用,之后會通過銀行歸還,?!拔抑皇窃谧兿嗷I措資金,即便有所不當也只不過是違規(guī),,不存在違法,。”
公訴人則說,,盧某雖然掌管多家公司,,但其財務狀況十分混亂。他只好“拆東墻補西墻”,,實施詐騙后再把騙來的錢拿去還債,。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