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子楊某在偷一輛電動車時,,被車主劉某打了一頓,,兩小時后,,本來就病懨懨的楊某身亡了,。近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劉某緩刑,。
去年4月22日上午,,劉某騎著電動車送老婆到昆明某疾控中心體檢,,他把電動車停在門口,,便在大廳走廊上等老婆。過了10多分鐘,,他看見一個男子(楊某)在他電動車附近轉悠,,隨后開始撬電動車。
事后,,劉某說:“我意識到這人是小偷,,就沖出來抓他的衣領,一把將他從后面拉倒在人行道上,,當時我也摔倒了,。我起來后,就踢了他的臀部,、腿部,、手部幾下。在踢的時候,,他一頭砸在地上,,頭上流血了?!?/p>
老婆體檢結束后,,劉某騎著電動車帶她離開疾控中心時,看見偷車的男子睡在路邊臺階上,,額頭上有血,,但他沒有報警,騎著車就走了,。兩小時后,,有人發(fā)現(xiàn)偷車男子死在路邊,便報了警,。第二天,,民警將劉某抓獲。
此案開庭審理時,,昆明市檢察院認為:劉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害人楊某在本案中有重大過錯,,且自身患有肝癌(晚期),,對死亡結果有影響。
劉某辯解稱:他在制止楊某偷自己的電動車時,,沒有踢過他的頭,,只踢過他的腿,主觀上沒有要傷害楊某的故意,,造成對方死亡的結果,他是不可能預見的,。
昆明中院審理認為,,劉某在制止被害人楊某正在盜竊電動車的過程中,將被害人拉倒在地,,并用腳踢打被害人身體數(shù)下,,其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危害后果而沒有預見,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但鑒于被害人對本案的起因存在重大過錯,且自身患有嚴重疾病,,其死亡后果系多種原因所致,,可依法對劉某從輕處罰。
據(jù)此,,昆明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云報全媒體記者柏立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