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北京三中院開庭審理一起現(xiàn)實版“盲井”案,,5名男子被指控在位于北京順義的一工地上實施合謀殺人后,通過制造虛假安全生產(chǎn)事故,,冒充被害人家屬索取死亡賠償金,。媒體注意到,因案情復(fù)雜,,檢方曾兩次退偵,,三次延期審理,最終以被告人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指控,,2014年7月中旬,被告人程庭虎,、曲木爾古等人(均另案處理)經(jīng)合謀,,決定實施殺害被害人后制造虛假安全生產(chǎn)事故,,再冒充被害人家屬索取死亡賠償金的行為。程庭虎根據(jù)事前分工,,找到位于北京市昌平區(qū)南邵地鐵站附近一工地,,準(zhǔn)備伙同他人實施預(yù)謀的犯罪行為,但因故放棄,。檢方指控,,2014年7月26日,程庭虎伙同他人再次合謀決定故技重施,,仍然由其按照事前分工,承包了北京市順義區(qū)馬坡地區(qū)東側(cè)地塊2工地的7號樓外墻勾縫工程,,將該工地作為實施犯罪行為的地點,。起訴書稱,隨后,,在被告人馬海有布的指示下,,被告人吉則阿支將被害人陳某(男,歿年32歲)帶至北京,,被告人程庭虎負責(zé)將馬海有布,、吉則阿支與陳某安排至該工地7號樓13層實施高空作業(yè),由二人伺機殺害陳某,。
起訴書顯示,,2014年8月17日18時許,,馬海有布、吉則阿支在實施過程中持鋼管擊打陳某頭部后,,共同將其從7號樓13層拋至該樓2層的平臺,,致陳某死亡。后馬海有布等人謊稱陳某之死系意外事故,,且伙同程庭虎隱瞞了被害人陳某的身份,,隨后,由被告人曲木爾古伙同吉則達則等人冒充被害人家屬,,向工地施工方索要賠償人民幣60萬元,。此后,曲木爾古等人在未實際獲得上述款項的情況下潛逃,。檢方還指控,,2014年下半年,吉則達則又伙同他人預(yù)謀實施殺人后制造虛假安全事故,,再次冒充被害者家屬索要領(lǐng)取死亡賠償金的行為,,吉則達則為此提供了個人身份證復(fù)印件用于冒充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