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區(qū)政府會議紀要證實,2003年5月16日,,楊殿鐘主持雁塔區(qū)政府會議,,主要解決包括阻撓施工車輛安全通行和農民拆遷安置等問題。
2009年,、2010年春節(jié)前,,劉某繼續(xù)約楊殿鐘吃飯,在吃飯期間給楊殿鐘送錢,,希望在項目推進上給予支持和幫助,。
9、幫忙拿下城改項目,,8次受賄220萬元
檢方指控:2010年至2014年,,楊殿鐘8次收受陜西和祥置業(yè)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某賄賂人民幣220萬元,并利用職務之便,,在某區(qū)城改項目等事項上為張某謀取利益,。
法院查明:1999年前后,楊殿鐘與張某結識,,互有往來,。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楊殿鐘利用其擔任西安市委秘書長等職務的便利,,為張某在某區(qū)城改項目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為感謝楊殿鐘的支持,張某先后8次給予楊殿鐘人民幣220萬元,。
2011年4月,,在該區(qū)城改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上,,當時只有張某一家公司拿到了相關資料,會上所有人沒有不同意見,,區(qū)上與會主要領導及區(qū)委政法委,、政協(xié)等領導一致同意:和祥置業(yè)有限公司實施城改項目,并發(fā)了會議記錄,。
為何當時只有一家公司提供資料呢,?其實,,早在2010年9月,楊殿鐘已經招呼過區(qū)上有關領導,,說張某實力較強,,要多支持其工作。后來楊殿鐘,、張某和區(qū)上這位領導一起吃飯時,,楊殿鐘還是讓他支持和祥置業(yè)公司。
10,、幫忙安排工作,,3次飯局共收60萬元
檢方指控:2009年至2014年,楊殿鐘23次收受陜西天宇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賄賂人民幣350萬元,、美元2萬元,、黃金500克,并利用職務之便,,在黃某子女工作安置等事項上為其謀取利益,。
法院查明:楊殿鐘利用其擔任西安市委秘書長、市直機關工委書記等職務的便利,,多次接受黃某宴請,,為其子女工作安置、貸款,、租賃土地等提供幫助,。為感謝楊殿鐘的支持和幫助,黃某先后23次給予楊殿鐘人民幣350萬元,;美元2萬元(折合人民幣136830元),;黃金500克,購買價13萬元,。
對于子女工作安置一事,,黃某說,2012年初,,他和楊殿鐘吃飯時,,提出將小兒子復員安置,,楊答應可以幫忙。同年6月,,他約楊殿鐘吃飯,,楊說起安置需要花錢,黃某便回辦公室取了20萬元裝在手提袋中,,送別時放在楊殿鐘車后備箱中,。又過了十幾天,他又準備人民幣20萬元放在手提袋中,,吃完飯后放在楊殿鐘后備箱中,。8月的一天,他們吃完飯后又將裝有20萬的手提袋放在楊殿鐘汽車后備箱中,。2013年春節(jié)后,,黃某兒子被安排在西安某單位工作。
對于黃某在某區(qū)租地搞開發(fā)建設一事,,該區(qū)有關負責人說,,2011年3月,楊殿鐘約他吃飯,,黃某也在場,。吃飯時,楊殿鐘說黃某要在該區(qū)租塊地,,讓盡快辦理,。隨后,這位區(qū)領導給下屬街辦交代要加快租地推進速度,。
11,、給商住樓項目說情,9次共受賄43萬元
檢方指控:2009年至2014年,,楊殿鐘9次收受陜西煒華實業(y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賄賂人民幣43萬元并利用職務之便,,在商住樓項目為魏謀取利益。
法院查明:2009年至2014年,,楊殿鐘利用其職務便利,,為魏某公司承建的東八里村商住樓項目說情。為感謝楊殿鐘的支持和幫助,,魏某先后9次給予楊殿鐘建行儲蓄卡,、銀行存單等計人民幣43萬元。
12,、幫忙貸款,,3次受賄69.9萬元
檢方指控:2002年至2011年,楊殿鐘3次收受陜西必康制藥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賄賂60萬元,、港幣10萬元,,并利用職務之便,,在李公司貸款等事項上為其謀取利益。
法院查明:2002年,、2007年,、2011年,楊殿鐘利用其擔任陜西省委辦公廳秘書,、西安市委秘書長等職務便利,,為李某的公司辦理銀行貸款提供幫助,李某先后3次給予楊殿鐘人民幣60萬元,,港幣10萬元(折合人民幣99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