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名被告人涉嫌騙購外匯超2億美元 上海法院開庭審理
新華社上海1月16日電(記者黃安琪)在上海市注冊多家公司,虛構轉口貿易背景,,使用偽造,、虛構的轉口貿易單證等材料向銀行辦理購匯業(yè)務,賺取境內外人民幣匯率差價,,從中非法牟利,。1月1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起騙購外匯案件,。
浦東新區(qū)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稱,,自2015年11月起至案發(fā),被告人李某某等5名被告人經事先合謀,,騙購外匯共計28筆,,總額2.12億美元,非法獲利人民幣1370萬余元,。
據(jù)被告人李某某供述,,自己實際控制的上海公司就有十幾家,另外在香港還注冊了5家離岸公司,。其騙匯手法為:首先選擇兩家離岸公司作為上下家公司、一家上海公司作為轉口貿易公司,,再向他人購買海運提單原件,,偽造購銷合同、形式發(fā)票等,,然后向銀行申購外匯,。外匯到賬后,則通過網上銀行操作境外離岸公司賬戶進行美金購匯人民幣,,最后使用另一套轉口貿易材料將人民幣轉走,。
檢方認為,5名被告人虛構貿易背景騙購國家外匯,,或明知用于騙購外匯而提供人民幣資金,,其行為均已觸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相關規(guī)定,,應當以騙購外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jù)上海市檢察機關介紹,2016年以來,,上海市檢察機關辦理以虛假跨境貿易進行騙匯,、逃匯等與自貿區(qū)改革相關刑事案件共63件6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