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酒吧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正處于人生成長的關鍵期,在此期間內接觸的外部環(huán)境是影響其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重要因素,,出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事實上,,未成年人是不得進入酒吧等娛樂場所的,,酒吧經營者要在門口明顯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早有法律規(guī)范。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6條規(guī)定,,中小學校園周邊不得設置營業(yè)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營業(yè)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