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當媽
到第5個月才知道懷孕了
2002年,年僅14歲的馬泮艷生下了第一個女兒,,2007年,,19歲的她又產下一男孩,。
“那段時間我都不知道自己懷孕了,,也沒有人告訴過我。”突然開始喜歡吃酸蘿卜,會貓在陳家廚房偷喝酸水,,1米5出頭,瘦得豆丁一樣的姑娘,,眼看著肚子越來越大,,“突然有天,鄰居開玩笑說我是不是懷孕了,,我才知道肚子里有了個娃娃,。”
沒有去過一次醫(yī)院,,躺在床上痛了三天三夜,,甚至還喝下了一碗符水,2002年10月,,馬泮艷成為了一名母親。
談及一雙兒女,,馬泮艷的語氣很平靜,,“沒有太大的感覺,真的,,年紀太小太害怕,,完全沒有做母親的感覺?!?/p>
在馬泮艷的描述中,,逃走、抓回,、毒打,,這幾乎貫穿了她的整個成長歲月,。
“第一次逃跑是在14歲,遭發(fā)現(xiàn)后被毒打了一頓,?!瘪R泮艷語氣苦澀,從那之后,,她的活動范圍被限定在陳家房子的100米以內,即使是上廁所,,也會有人跟著。為了“管教”馬泮艷,陳學生在床頭放了一根半米長,、一拳粗的木棍,,常常無緣無故就是一頓毆打。
離奇的是,,即使沒有辦理過任何手續(xù),、簽署過任何文件,馬泮艷也于2008年“被結婚”,,在民政部門的系統(tǒng)中,,有了她和陳學生的婚姻登記記錄,?!翱赡苁钱敃r為了給孩子上戶口,陳學生托關系辦好的,。”
2016年,,馬泮艷的遭遇被媒體報道后,,引發(fā)多方關注,。
5月4日,,馬泮艷到雙龍派出所報案,,控告陳學生在自己未成年時強行發(fā)生性關系,,強奸幼女,;大伯馬正松,、姑父羅元道拐賣幼女,;雙龍派出所與辦結婚證的工作人員瀆職,。
6月4日,,馬泮艷與陳學生經法院調解離婚,,馬泮艷與陳學生所生兒女由陳學生撫養(yǎng)。
“可是我總覺得還沒有結束,,要不到一個說法,,我完全做不到重新開始,?!瘪R泮艷想要的說法,,是承認她伯父馬正松對她的遺棄和拐賣,還有法律上的“前夫”陳學生對她強奸的事實,“我想要的,,是這些傷害過我的人對我的一句道歉,?!惫俜交貞拇蠼裹c:不能認定其被拐賣
2月24日,,中共巫山縣委宣傳部在由其主管的網(wǎng)站巫山網(wǎng)上發(fā)布了《巫山縣政府新聞發(fā)言人就馬泮艷相關情況答記者問》(下文簡稱《情況說明》),其中提到,,在獲悉馬泮艷的不幸經歷后,巫山縣委縣政府責成縣紀委,、縣政法委、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組成聯(lián)合調查組,,對馬泮艷反映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
2月25日,,記者聯(lián)系上巫山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就馬泮艷的情況,,均以已發(fā)布的情況說明為準,,暫時不做其他回應,。
焦點1 ?
馬泮艷伯父馬正松
不涉嫌拐賣婦女兒童和遺棄罪
《情況說明》提到,1997年馬泮艷由其伯父馬正松代養(yǎng)時,,馬正松家庭也特別貧困,作為全家唯一的勞動力,,需供養(yǎng)自己的母親、患有精神病的妻子,、自家的兩個孩子和馬泮艷三姐妹共8口人,。
2001年,馬泮艷的姑父羅元道見馬正松家庭確實困難,,在征得時年13歲的馬泮艷同意后,于當年2月10日,,和馬正松、馬正英(馬泮艷姑媽)等人一起,,將馬泮艷送往陳學生家,。
馬正松主觀上未以牟利為目的,客觀上沒有出賣行為,,不能認定馬正松涉嫌拐賣婦女兒童,。同時,,馬正松對馬泮艷姐妹無法定撫養(yǎng)義務,,不符合遺棄罪的犯罪主體,,不涉嫌遺棄罪,。
焦點
2 ?陳學生及其弟弟陳學龍
現(xiàn)有證據(jù)不能證明其涉嫌強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