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孩子上幼兒園,竟然多次盜竊幼兒園老師的現(xiàn)金達6000元。日前,經(jīng)江西省貴溪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蘆鶴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2萬元,。
蘆鶴的孩子在貴溪市某幼兒園讀中班,。2016年3月7日上午8時許,,她送孩子到幼兒園后,趁老師和孩子們在樓下活動之機,,溜進中班教室,,翻開生活老師黃某的挎包,將包內3600元現(xiàn)金盜走,。第二天,,蘆鶴把孩子送到幼兒園后,以上廁所為名,,進入教室,,竊得黃某現(xiàn)金2200元。同年3月14日,,蘆鶴又竊得黃某包內現(xiàn)金200元,。
黃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很快將蘆鶴抓獲歸案,。鑒于蘆鶴有坦白情節(jié),,案發(fā)后退還被害人全部贓款,且有孕在身,,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肖貴林徐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