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兇用的刀子平時劉某就隨身攜帶,,藏在他的腰帶里,。為了讓劉某放下刀子,小李急忙安撫劉某,讓他別再行兇,自己可以和他回老家。于是,劉某威脅李阿姨不許報警,并要求李阿姨給他提供回老家的路費,,李阿姨一一照辦。
從李阿姨錢包里拿到2000元錢,,劉某撥打了120后,,便帶著小李打了一輛“黑車”回了老家,。其間劉某并未強行束縛小李,兩人也一起外出游玩,、吃飯,,但劉某始終半步不離小李左右。
李阿姨被救護車緊急送往醫(yī)院治療,,經(jīng)鑒定,,李阿姨身體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在逃亡一個多月后,,劉某被警方抓獲,。檢察機關(guān)以劉某涉嫌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對劉某提起公訴,。
劉某稱,,當時他覺得李阿姨就是想阻攔小李和他在一起,于是持刀扎向李阿姨,。他只是想扎她幾刀,,然后帶著小李回老家。
經(jīng)審理,,豐臺法院認為,,劉某持刀捅向被害人頸部、頭部等身體要害部位,,并多次捅扎,,可以明確劉某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主觀故意,鑒于劉某犯故意殺人罪情節(jié)較輕,,且能夠自動放棄故意殺人行為,,系犯罪中止,依法予以減輕處罰,。劉某在中止了持刀殺人的行為后,利用被害人不敢反抗的處境,,臨時起意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構(gòu)成搶劫罪。
故法院一審認定劉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犯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8000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8000元,,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阿姨經(jīng)濟損失共計7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