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西殺妻者張存修22年后終被判死緩:曾因證據(jù)不足被釋放
新聞117微信公號4月13日消息,山西省長治市長子縣宋村鄉(xiāng)西郭村殺妻者張存修,,22年后終被判死緩,。
1995年8月24日的那起兇殺案中,死者張愛榮被家人發(fā)現(xiàn)死在家中,。警方當年將張愛榮的丈夫張存修列為嫌疑人,,但一直沒能找到其本人。當所有人都以為這個案子不會再有進展時,,張存修卻在今年3月回來自首,。
然而,在被關(guān)了十幾天后,,張存修居然又被放出來,,負責該案的檢察官表示,之所以沒有對張存修批捕,,是因為證據(jù)不足,,無論實物證據(jù)還是材料證據(jù)都不足,需要公安局補充證據(jù),。這引起張愛榮家人更大的仇恨……
2016年5月3日,,張存修被正式批捕。
2017年1月10日,,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存修與妻子張愛榮長期感情不和,,1995年8月25日8時許,,被告人張存修因瑣事與張愛榮發(fā)生爭執(zhí),持木棍多次擊打張愛榮頭部,,致張愛榮昏迷倒地后,,持菜刀砍擊張愛榮后頸部一刀,致張愛榮當場死亡后逃離現(xiàn)場,,經(jīng)長治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張愛榮系頭面部遭到鈍性物體多次擊打致嚴重顱腦損傷合并頸部被銳器砍切致頸椎離斷而死亡,。2016年3月20日,被告人張存修主動到長子縣宋村派出所投案,。
2017年3月2日法院判決被告人張存修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向原告人張愛榮子女民事賠償25484.5元,。
張存修接受了判決,,沒有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