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中午12點46分,,在得知蘇晴坐上高鐵后,,13點08分,,列車經(jīng)停鄭州東站時,,蘇晴被民警當場抓獲。
“我是孟某啊,,你們有什么權(quán)力抓我,?”面對民警,蘇晴拿出自己的身份證,,不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
民警通過蘇晴兩手發(fā)抖等細微動作特征,分析其心理,,通過提問其家庭成員,,觀察其面部表情,,并稱要和其家庭成員通話了解情況,蘇晴頓時慌了,。通過臉像識別和大量資料比對,,民警確認蘇晴正是已在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
[告破]
關(guān)于她的信息資料
辦案民警準備了10本
在看守所內(nèi),,記者見到了前來辦案的林警官和他的同事,,在他們攜帶的拉桿箱內(nèi),裝了10本關(guān)于蘇晴的信息資料,。
為了找尋蘇晴的蹤跡,,他們先后去蘇晴的戶籍所在地江蘇和北京、山西,、福建等地調(diào)查,,并一直關(guān)注著蘇晴的父母、弟弟,、妹妹和她以前的同事,。
在林警官看來,這是一起高顏值,、高智商罪犯的案件,,“因為她年輕漂亮,受害人也會放松警惕,?!?/p>
巧合的是,林警官及同事也于前不久鎖定了蘇晴的活動區(qū)域,,計劃本周趕赴鄭州摸排調(diào)查,,“周三晚上接到了這邊兄弟警方的電話,就連夜趕過來了,?!?/p>
在林警官的公文包內(nèi),記者看到了他們準備好的DNA試紙,,按照計劃,他們?nèi)绻姷教K晴,,當場就能質(zhì)證,,而現(xiàn)在,他們已經(jīng)能安心地押解蘇晴趕回吳江,,這起積案終于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