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懷疑上了阿蓮外面還有人,,于是一路尾隨,,到了市區(qū)某新村某樓下,江某突然冒出,,搶下阿蓮手中的一串鑰匙,質問阿蓮到此處找什么人,?阿蓮不予回答,。
江某想“捉奸”,便用鑰匙打開電控門,,爬上頂層五樓,,用那串鑰匙一間一間地試開門。試到四樓老謝的家,,沒想到第一層門居然被打開了(經(jīng)查純屬巧合,房鎖質量較差,,又碰上很相似的鑰匙),。
第二道門折騰許久,江某就是打不開,。但江某認定,,就是那間房,用力一轉,,鑰匙斷在了鎖心里,,江某不顧阿蓮勸阻,強行蠻力破門而入,,這才有了上述的一幕,。
不過,這場“鬧劇”是要付出代價的,,江某的行為已經(jīng)觸犯了法律,,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目前,,江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