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發(fā)現妻子有外遇 醉酒后持刀將“情敵”砍成重傷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柳州訊(記者何書俊 通訊員覃柳面)柳州市柳江區(qū)男青年韋某發(fā)現妻子與其他男子有不正當男女關系,,便在酒后持刀將“情敵”砍成重傷。因為沖動,,他也付出代價,。日前,,柳江區(q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韋某有期徒刑3年,。
2016年10月29日晚11時許,,韋某無意中發(fā)現妻子小芬與男子阿強有不正當男女關系,。次日凌晨4時許,與妻子大吵一架后,,韋某開始喝酒;醉后經過拉堡鎮(zhèn)第一工業(yè)開發(fā)區(qū)路口處時,,進入一家包子店拿走一把菜刀,。
韋某越想越氣,,步行約200米來到阿強的宿舍,,踢開宿舍門進入房間,,持菜刀將阿強頭部、手部等部位砍傷,。隨即,,韋某被在場的阿強妻子和趕到現場的韋某舅舅等人制止。
不久,,民警接報趕到,將韋某抓獲,。經鑒定,,阿強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今年2月,,柳江區(qū)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韋某未能正確處理矛盾,,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韋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罪行,可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廣西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