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提倡早婚,尚未發(fā)能成熟的小女孩,,在婚禮結(jié)束后,,暫時先回父母家,直至月經(jīng)“初潮”后,,再返回丈夫家,。還未懂事的小女孩以為,婚禮無非是跟陌生的男人們吃吃喝喝,,唱歌跳舞“找樂子”吧,。
在這里,,早婚是圣潔的象征,,大部分女孩在16歲前就結(jié)婚了。在尼泊爾南部,,女孩在7歲至18歲間結(jié)婚的現(xiàn)象很普遍,。在早婚的女孩中有四分之一在18歲之前懷孕。本來在她們這個年紀應該幸福的在學校生活著,。
他們還未發(fā)育成時,那些老男人就在等待她們的初潮到來,,因為這些男人覺著女孩在初潮的時期是最圣潔的時候,,這樣的風俗她們沒有力量來扭轉(zhuǎn),只能默默的忍受,。
有些女孩十七八歲就做了寡婦。丈夫都死去了,,在這里寡婦是邪惡的象征,,她們丈夫死后,她們的生活更加悲慘,。
在尼泊爾旅游過的人們應該知道,在這里的鄉(xiāng)下,,女孩子的命運并不是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