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如今,,目前上述6人中的4人已經落判,,包括周本順、何家成,,而僅剩的趙少麟、武長順目前已經一審開庭審理,。
2016年9月30日,,王敏因受賄1805萬余元,一審獲刑12年,;
2016年12月14日,,楊衛(wèi)澤因受賄1643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2017年2月15日,,周本順因受賄4001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17年2月28日,,何家成因受賄710萬余元,,被判9年。
至于其生父趙少麟單位行賄,、騙購外匯一案,,已于2016年12月27日在寧波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趙少麟伙同其子趙晉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給予王敏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44.895萬元,。
(趙少麟受審)
此外,,趙少麟還幫助趙晉,通過偽造對外貿易合同,、虛構向境外支付費用等手段,,騙取有關機關審批文件,在國內多家銀行購買外匯,,并匯往境外,,共計美元4170余萬元。
至于武長順,,2017年3月29日,,鄭州中院進行了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武長順受審)
檢方指控:武長順非法占有公款共計人民幣3.42億余元,;受賄8440萬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幣1.01億余元供相關單位進行營利活動,從中謀取個人利益……檢方認為,,武長順的行為應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單位行賄罪,、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庭審中,,武長順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