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分局唯一一個沒有破的命案,是我們的恥辱,?!崩顫f。
3000元引發(fā)的血案
血案發(fā)軔于一場不大的經濟糾紛,。
1995年,,24歲的劉博堂和中專同學一起合伙承包工地,做包工頭,。
但第一筆生意就虧了,,他被項目方掃地出門。劉博堂稱,甲方說他用的鋼筋質量有問題,,扣了他的施工設備,,把工人也趕走了。
劉博堂回憶,,鋼筋是從張立國那買的,,他對張立國有著很強的怨恨。如今,,張立國的妻子并不認可劉博堂的指責,,稱她家鋼筋沒問題。
1995年10月31日,,張立國找到他,,要他付清剩余的3000元鋼筋款。
劉博堂的父親稱,,當時聽到屋里有很強的爭吵聲,,還趕過去勸了架。
后來劉父去了村里串門,,等他回來,,就看到兒子和女兒的男朋友柳軍坐在客廳里,張立國倒在了西邊屋里,。
劉博堂落網后交代,,當時他承諾年底還錢,但張立國說要三天內還,,爭吵中張說要“辦了”他,,還用鋼筋打了他的后腦勺。他拿起門邊的斧子,,向張立國頭上砍去,。“我當時像瘋了一樣,,腦子里一片空白,,沒考慮后果?!?/p>
張立國死后,,劉博堂父母、柳軍與劉博堂一起商議起了“善后”的辦法,,他們將尸體抬上了家里的手推車,,推到自家蘋果園靠近蘆葦蕩的地方埋了,還用水將案發(fā)現場沖洗干凈,。劉博堂遠走他鄉(xiāng),。
案發(fā)很偶然,。
1996年8月,公安機關以涉嫌搶劫罪逮捕了柳軍,。因為命案發(fā)生前,,有人欠劉博堂錢,劉博堂派柳軍將欠債者的摩托車搶回了家,。
審訊中,,柳軍透露自己曾和劉博堂一起掩埋尸體。
劉博堂父母到案后,,經過簡單的審訊,,警方迅速確定劉博堂為犯罪嫌疑人。但此時,,劉博堂早已不知去向,。
劉博堂的父親被以包庇罪判刑5年,柳軍以包庇罪,、搶劫罪被判刑11年,。
為了抓捕劉博堂,。22年來,,每逢傳統節(jié)日,民警要到劉博堂的親友家蹲守,。
但劉博堂就如人間蒸發(fā)了一般,,再也未見蹤影。
“多余的男人”
案發(fā)當晚,,劉博堂去了濰坊火車站,,乘火車去了青島。隨后,,劉博堂乘火車去了廣西南寧,。在南寧,他做了幾個月的酒店保安,。后來又去了廣州和東莞打工,。
他一直借別人的身份證使用,謹小慎微,,一點錯都不敢犯,,不敢和警察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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