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審查2005年發(fā)生在山東臨沭的“中學生強奸殺人案”。
高一女生被奸殺
同級男生被判無期
該案代理律師之一,、北京京師(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向華商報記者介紹,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通過遠程視頻接訪系統(tǒng),,第三次了解2005年發(fā)生在山東臨沭的中學生張志超奸殺案。最高法立案庭法官正式通知他們,,已經(jīng)對該案正式立案審查,,審查時間為6個月,如果復雜的話,,可能還會延長,?!皩彶槿缯J為原判決有問題,通常會指令再審,,法律文書會發(fā)到山東省高院”,。
案件的另一名代理律師、北京大禹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遜介紹,,最高法的審查主要審查原始的證據(jù)材料,、證人證言之間是否有沖突等。此前,,最高法分別于2016年4月,、2016年12月對該案進行了兩次視頻接訪,期間最高法已調(diào)取該案卷宗并進行審查,。
2005年1月中旬,,山東臨沭二中分校一名高一女生被人奸殺在學校洗漱間內(nèi)一個廢棄的廁所。2005年2月12日凌晨,,臨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長,,年僅16歲的張志超被警方帶走。2006年3月6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志超犯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志超當時并未上訴。
案件宣判五年后,,即2011年,,張志超告訴母親,案子并不是他做的,,此后,,張志超的母親馬玉萍開始了漫長的申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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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遜,、王殿學稱,,該案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錯案,因為原審判決的證據(jù)并不扎實:說是強奸,,但并未提取到張志超的精液,;現(xiàn)場血跡、木棍等沒有進行鑒定,,偵查存在嚴重的程序問題,;說張志超用編織袋套住尸體上半部分,警方卻無法解釋清楚編織袋的來源……
李遜介紹,,2015年10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對張志超案立案復查,,此后多次延期。今年4月,,山東省檢察院稱最高法已調(diào)取該案卷宗并審查,,故該院決定中止復查。
李遜稱,,2014年代理該案以來,,他們一直在最高檢、最高法之間奔波,、申訴,。他們曾請專家、學者對該案進行研討,,大多數(shù)專家學者認為該案除了口供外,,其他證據(jù)尚不能證實案件是張志超做的。至于“2006年張志超即被判處無期徒刑,,為何2011年才申訴”,?李遜說,案件宣判時,,張志超17歲,心理素質很不成熟,。加之法院未按未成年人的審理方式審理該案,,造成張志超心理有很大壓力。隨著年齡的增長,,張志超覺得這個鍋不能替別人背,,遂提出了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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