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亮被抓獲后,,拒不交代不法事實,。偵查員適時出示證據,,在大量事實面前,,終于如實供述了其盜竊機井電纜、啟動器25次,,盜竊115個機電井屋的不法事實,。
徐洪亮因沉迷于網吧,其妻子在2012年與他離婚。由于沒有正常經濟來源,,徐洪亮萌生了盜竊的想法,。自2016年12月,他通過谷歌地圖搜索出烏丹鎮(zhèn)周邊的機電井位置后實施盜竊,,賣給廢品收購站,。烏丹鎮(zhèn)周邊方圓10余公里能找到的機井全部盜完后,徐洪亮自3月開始到橋頭鎮(zhèn)周邊盜竊,,下午乘坐公交車到橋頭鎮(zhèn),,晚上實施盜竊,第二天早晨再乘公交車返回,,4個月以來共得贓款1萬余元全部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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