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梅上任后,為了避嫌和收獲名利,,在2007年初取消院長獎金發(fā)放和基金制度,。
此時,該院會計湯某某提出,,李素梅和自己常要出去跑業(yè)務應酬,,個人花銷大而且辛苦,能否多發(fā)一些錢。李素梅也認為自己勞苦功高,,于是默許了湯某某的提議,,由其全權處理。
2007年4月至2011年6月,,李素梅利用任伊犁州城鄉(xiāng)規(guī)劃設計院院長的職務之便,,與湯某某通過編造虛假人員及工資表的方式,先后從單位侵吞,、騙取公款共計15.6289萬元,。其中,李素梅以7名編造的人員名義領取8.2205萬元,,用于個人日常消費,。
嘗到甜頭后,李素梅更加相信湯某某,,此后兩人放開手腳,,以虛假勞務費、測繪費,、耗材費等票據(jù)提取單位營業(yè)收入10%的資金,,然后六四分成,甚至以二次分成的方式侵吞公款,,把底線原則拋至九霄云外,,把黨紀國法忘得一干二凈。
2007年7月,,李素梅與湯某某以支付饒某測量費10.9054萬元,、張某設計費2.5150萬元的名義,套取單位資金13.4204萬元,。李素梅分得8.05萬元,,湯某某分得5.3704萬元。
2010年11月,,李素梅與湯某某分別以支付耗材費,、圖紙費、曬圖費等名義套取單位資金19.7750萬元,,扣除稅金,,李素梅分得11.1615萬元,湯某某分得7.6337元,。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李素梅利用職務之便,,與湯某某采用虛開設計費或打白條等方式,,先后30次侵吞、騙取公款共計347萬余元,,李素梅分得171萬余元,,用于購買股票、房產(chǎn)等個人消費,。
利用手中權力瘋狂斂財
有了權錢后,,李素梅的事業(yè)更進一步,同時兼任伊寧市規(guī)劃局局長,。隨著手中權力逐漸增大,,李素梅開始變得獨斷專行,肆意妄為,,隨意插手規(guī)劃設計測繪等項目,,一個人就可以拍板算數(shù),將項目交給對自己行賄的人,。
一些工程老板開始給李素梅送錢,,用金錢開路拉關系。李素梅明知這樣的錢不該收,,但內心貪念作怪,,總抱著僥幸心理,認為推不掉就可以收下,。
在金錢的腐蝕下,,李素梅放松了警惕,養(yǎng)成大手大腳花錢的習慣,。她進商場買衣服從不看價格,,化妝品都是高端品牌,一個皮包動輒上萬元,。
在金錢面前,,李素梅迷失了自我,為了購買奢侈品,、股票和房產(chǎn),,她開始頻繁利用手中的權力斂財。
2009年至2014年間,,李素梅利用任伊犁州城鄉(xiāng)規(guī)劃設計院院長,、伊寧市規(guī)劃局局長的職務之便,分9次收受測繪公司老板蒲某(另案處理)現(xiàn)金11.5萬元,,為其在規(guī)劃測繪項目中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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