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飯店飯菜口味,與老板發(fā)生爭執(zhí)后,,竟與朋友一起掀翻其他食客餐桌,,并對其進行辱罵毆打。日前,,經(jīng)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李江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其余三人也被判處刑期不等的處罰,。
2016年7月4日晚,李江與朋友在一家小飯店聚餐,。酒后,,李江以飯菜口味差為由,與飯店老板發(fā)生爭執(zhí),,并將啤酒瓶摔在地上,又隨手掀翻桌上飯菜,。其他幾位朋友見狀,,也一起起哄,,將正在鄰桌就餐的食客辛某桌上飯菜掀翻,,并將其趕出飯店。
住在飯店隔壁的辛某父母聞訊,,立即來到飯店門前與李江等人理論,李江等人一擁而上,,對辛某及其父母進行毆打,,還一起沖到辛某家里,故意毀壞屋內物品,。經(jīng)鑒定,,辛某等人身體所受損傷均為輕微傷,,被損毀的財物價值18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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