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某某表示,之前她在房地產公司工作,后來去了物業(yè),,因為自己工作的便利,她有機會接觸回遷戶,,所以從2007年開始做起了炒回遷房的“生意”,“就是以其他人的身份,,買進賣出,,從中賺取差價?!秉S某某說,,她起初以高額利息向他人借錢,開始借20萬一年利息有16萬,,一開始掙錢了,,后來因為借錢多利息又太高了,導致掙不到錢了,2012年左右,,資金鏈徹底斷裂,,最終只能繼續(xù)借錢來填補利息窟窿。
對于檢方指控的,,其虛構投資房地產,、林場、高架橋項目以及購買高額門面房,,偽造門面房買賣合同等騙取他人,黃某某稱,,這也是在被逼債逼急了的情況下虛構的,。控辯雙方就黃某某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被扭送至警方還是主動投案等進行了辯論,。
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