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死刑犯假立功
48歲的張霞大專文化,,原是山西省永濟市看守所的女干警,,公務員。因涉嫌玩忽職守罪于2010年1月1日被監(jiān)視居住,同年1月5日被取保候審,。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運城市原畜牧局副局長張斌(已被執(zhí)行死刑)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于2007年2月9日關押于永濟市看守所,,2007年9月13日被山西省高級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張斌在永濟市看守所關押期間,,被告人、永濟市看守所的女干警張霞及副所長張廣錄,、所長賀歡虎(二人已判刑)先后分別接受張斌妹妹樊某某(另案處理),、樊某甲(已判刑)等親屬提供的好處,違反規(guī)定,,允許張斌會見親屬及朋友,,隨便出入監(jiān)室,,經(jīng)常在檔案室、圖書室活動,,并與外界通話等,。
2009年6月,經(jīng)張廣錄提議,,賀歡虎同意,,將張斌與已決犯劉某(已判刑)等人混押在17號監(jiān)室。被判處死刑的張斌為了立功達到從輕處罰的目的,,想方設法尋找機會,,用電話積極與外界聯(lián)系尋找線索。
2009年8月中旬,,當張斌親屬打電話將網(wǎng)上逃犯王某某的隱藏地點等線索告訴張斌后,,張斌把這一線索告訴了劉某。他要求劉某給他作假證,,就說線索是劉某會見親戚朋友時聽說的,,并無意之中告訴了張斌。
同年8月20日下午,,張斌用女干警張霞的電話兩次與副所長張廣錄通話,,稱要檢舉。此后,,張霞將樊某某提供的電話卡轉交給張斌,,由其在看守所內使用。次日,,張斌向副所長張廣錄”檢舉”網(wǎng)上通緝逃犯王某某的隱藏地點,,并說這一線索是和他住同一監(jiān)室的劉某會見時聽說的,無意之中告訴了他,。張斌還提前授意劉某,在看守所調查他立功時,,就按他說的對口供,。
當天,和張斌住同一屋的劉某按張斌授意的說法向看守所作了虛假陳述,。張廣錄為劉某做完筆錄后,,向所長賀歡虎作了匯報,同日下午兩時許,,賀歡虎在沒有向領導匯報的情況下,,讓張廣錄帶人去運城抓捕王某某。張廣錄提出對運城不熟,,提議讓張斌親屬盯著嫌疑人,,賀歡虎同意了,。
張廣錄隨后給張斌妹妹樊某某打電話,要求協(xié)助抓捕王某某,。當天下午5時許,,張斌朋友王某甲(鹽湖區(qū)東城派出所民警,已判刑)與他人在運城市”二郎廟”金街西口前將王某某抓獲,,并搭出租車將王某某帶到運風高速運城西口,,交給賀歡虎、張廣錄等人,,帶回羈押到永濟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