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最高獎2萬
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警介紹說,,根據《槍支管理法》的規(guī)定,,槍支是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fā)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仿真槍是指外形、顏色與該法規(guī)定的槍支相同或近似,,其尺寸介于該法規(guī)定槍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間,,但不具備槍支性能的物品。
許多市民并不清楚購買,、持有,、使用仿真槍也是違法行為,民警介紹說,,公安部明確規(guī)定:禁止制造,、銷售、持有仿真槍,。民警提醒大家,,特別是廣大軍事愛好者,無論是出于何種目的,,千萬不要購買,、收藏槍支、彈藥,,否則一旦觸犯法律將追悔莫及,。
警方希望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及危險物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和線索,對舉報有功人員,,將在嚴格保密基礎上,,視情況給予2萬元以內獎勵。群眾除撥打“110”舉報外,,也可以撥打福建省公安廳電話0591-87093291舉報,。
(廈門日報(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