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補課時猥褻11歲女童
漢中一大學生獲刑6個月
華商報訊(記者周金柱)本應在象牙塔里享受青春年華的美好時光,,卻因猥褻兒童鋃鐺入獄。近日,,漢臺區(qū)法院審理了該起猥褻兒童案,,被告人張某以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被告人張某系大學在校學生,。2016年暑期,,被告人張某在自家一樓給被害人李某(女,11歲)輔導功課,,在讓其與自己一起到二樓臥室取輔導資料時心生邪念,,趁李某看輔導資料時,被告人張某對女童進行猥褻,。
漢臺區(qū)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對幼女進行猥褻,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37條之規(guī)定,,構成猥褻兒童罪,。漢臺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某犯猥褻兒童罪事實及罪名成立,應依法懲處,。
被告人張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積極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并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
法官寄語:猥褻兒童犯罪嚴重殘害兒童身心健康,家長需加強孩子的性教育,,增強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同時也應當悉心照管孩子,不要讓不法之徒有可乘之機,。家庭,、學校和社會要切實履行保護兒童的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營造侵害兒童行為“零容忍”的社會氛圍,全社會形成保護合力,,為孩子們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huán)境,。
“拍案”欄目里每個案例都是真實發(fā)生過的。希望通過案例的分析,,透過法官與檢察官的解讀,,能使讀者學到一些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用法,、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