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還說曾與高文打過交道的公安機關趙姓警察,,獲悉將對高文升格處理時,,還惋惜說讓他再找高文談談,或許能捂熱那顆冰涼的心,。
遺棄罪不是一個輕罪,,遺棄行為是當今社會遭人唾棄的一種犯罪行為,。從法律是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yǎng)義務而拒絕撫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經過休庭15分鐘后,,法官章瑋當庭對高文作出一審有罪的宣判,考慮到本案中高文有自首情節(jié),,且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遺棄女兒長達三年之久且拒不履行撫養(yǎng)義務,遂判處高文有期徒刑1年,。被押出法庭的高文目光同樣呆滯,。
誠然,或許從高文的經歷看,,她沒有一個幸福的童年,,然而不能因為自己的童年不幸福,卻要把這份不幸福也強加于子女身上,。
身為母親的高文
卻玷污了母親的稱呼
她除了領取刑罰外,,或將面臨失去對孩子的監(jiān)護權。